安徽南方化工泵業有限公司溫室氣體核查報告
發布日期:2024-07-20 瀏覽次數:935
說明:
1.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南京分中心受安徽南方化工泵業有限公司(下文稱“委托方”)委托,對該公司(下文稱“責任方”)提供的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溫室氣體報告中宣稱的直接和間接能源溫室氣體排放,排放減量和/或移除增量按照ISO 14064-3:2019的要求進行核查。
2.責任方對其組織的溫室氣體信息系統、溫室氣體記錄和報告程序的開發與維護、溫室氣體信息的確定和計算、以及報告的排放量負責。
3.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南京分中心的責任是責任方提供的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溫室氣體聲明表達獨立的溫室氣體核查意見。
4.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南京分中心遵照ISO 14064-3:2019的原則對責任方提供的溫室氣體聲明是否符合ISO 14064-1:2018的原則進行獨立第三方核查,此次核查依據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南京分中心和委托方商定保證等級、核查范圍、目的和準則實施。
5.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南京分中心的核查方法基于風險分析,策劃和實施核查工作,以便獲得要保證溫室氣體聲明是公正客觀的陳述所必要的信息、解釋和證據。
6.如委托方對本核查報告內容有異議,請書面反饋給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總部。
保密聲明:
核查組全體成員對本次核查工作中接觸到的貴方所有信息負有保密責任,除向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總部和合同約定的目標用戶外,未經貴方許可,不向第三方透露。
發放范圍:
本報告經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南京分中心批準后,發放給委托方。
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南京分中心
一、
基本情況
1.組織名稱:安徽南方化工泵業有限公司
2.組織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涇縣經濟開發區箬帽路46號
3.組織代表:潘耀東
4.組織邊界確定方法:?運行控制 □財務控制 □ 股權比例
5.核查范圍:
(1)組織邊界: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涇縣經濟開發區箬帽路46號安徽南方化工泵業有限公司運行控制范圍內與溫室氣體排放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所涉及的區域:生產區域、公用工程、辦公區域。
(2)組織的基礎設施、活動、技術和過程:液壓泵、液壓閥、液壓油缸等制造、所涉及的溫室氣體排放。
(3)GHG源:天然氣、汽油、制冷設備、化糞池(污水厭氧甲烷排放)、外購電力。
(4)GHG類型:CO2、CH4、N2O、HFCs
(5)核查期間:2023.01.01-2023.12.31
6.本次核查是否涉及分現場 □ 是 ? 否
7.核查依據:ISO 14064-1:2018標準;GHG信息管理文件;適用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目標用戶要求。
8.保證等級: ?合理保護等級 □有限保護等級
9.實質性偏差:5%
10.核查目的:通過評審客觀證據確定組織宣稱的溫室氣體排放是否屬實,報告的溫室氣體數據和信息是否具有相關性、完整性、準確性、一致性和透明性,是否存在實質性偏差。
二、核查情況綜述
1.核查員:李正磊
2.核查日期:文件審核2024.04.15
第二階段2024.04.19-2024.04.19 現場核查人天數:2
3.溫室氣體排放量匯總:266tCO2e
3.1安徽省宣城市涇縣經濟開發區箬帽路46號安徽南方化工泵業有限公司
3.1.1溫室氣體排放范圍及排放量
范圍 |
Scope1 |
Scope2 |
Scope3 |
總計 |
排放量(噸CO2e) |
53 |
213 |
0 |
266 |
百分比 |
19.91% |
80.09% |
0.00% |
100.00% |
3.1.2溫室氣體排放種類及排放量
種類 |
CO2 |
CH4 |
N2O |
HFCS |
PFCS |
SF6 |
NF3 |
總計 |
排放量(噸CO2e) |
256 |
9 |
1 |
0 |
0 |
0 |
0 |
266 |
百分比 |
96.52% |
3.28% |
0.20% |
0.00% |
0.00% |
0.00% |
0.00% |
100% |
3.1.3每種溫室氣體的直接排放量(Scope1)
種類 |
CO2 |
CH4 |
N2O |
HFCS |
PFCS |
SF6 |
NF3 |
總計 |
排放量(噸CO2e) |
44 |
9 |
1 |
0 |
0 |
0 |
0 |
53 |
百分比 |
82.53% |
16.43% |
0.02% |
0.00% |
0.00% |
0.00% |
0.00% |
100% |
3.1.4每種溫室氣體的間接排放量(Scope2+3)
種類 |
CO2 |
CH4 |
N2O |
HFCS |
PFCS |
SF6 |
NF3 |
總計 |
排放量(噸CO2e) |
213 |
0 |
0 |
0 |
0 |
0 |
0 |
213 |
百分比 |
1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00% |
3.1.5溫室氣體排放源排除的說明
據ISO14064-1(4.3.1)那些對GHG排放或清除作用不明顯,或對其量化在技術上不可行,或成本高二收獲不明顯的直接或間接的GHG源或匯可排除,對于在量化中所排除的具體GHG源或匯,組織應說明排除的理由。 |
|||||
溫室氣體源 |
原材料進貨(柴油燃燒) |
成品發貨(柴油燃燒) |
員工上下班用交通工具(汽油燃燒) |
外部商務服務車輛 |
掛式空調、柜機空調/R22 |
溫室氣體種類 |
CO2、CH4、N2O |
CO2、CH4、N2O |
CO2、CH4、N2O |
CO2、CH4、N2O |
HCFCS |
排除理由 |
對其量化在技術上不可行 |
對其量化在技術上不可行 |
對其量化在技術上不可行 |
溫室氣體排放點發生在設施邊界之外的排放源或設施 |
GHG種類不在量化范圍內 |
4.排放源情況
類別 |
設施/活動 |
排放源 |
CO2 |
CH4 |
N2O |
HFCS |
PFCS |
SF6 |
NF3 |
|
Scope1直接GHG排放 |
固定源 |
食堂、生產 |
天然氣燃燒 |
√ |
√ |
√ |
|
|
|
|
移動源 |
公司擁有的汽油車 |
汽油 |
√ |
√ |
√ |
|
|
|
|
|
逸散源 |
空調等制冷設備 |
制冷劑逸散R32、R410a R134a |
|
|
|
√ |
|
|
|
|
逸散源 |
化糞池 |
污水厭氧甲烷排放 |
|
√ |
|
|
|
|
|
|
Scope2間接GHG排放 |
電力 |
生產、生活 |
外購電力 |
√ |
|
|
|
|
|
|
Scope3運輸系統間接GHG排放 |
/ |
上游運輸 |
/ |
√ |
√ |
√ |
|
|
|
|
/ |
下游運輸 |
/ |
√ |
√ |
√ |
|
|
|
|
|
/ |
員工通勤 |
/ |
√ |
√ |
√ |
|
|
|
|
|
/ |
客戶訪問 |
/ |
√ |
√ |
√ |
|
|
|
|
|
/ |
商務出行 |
/ |
√ |
√ |
√ |
|
|
|
|
5.
三、核查組對組織溫室氣體管理的評價
對組織溫室氣體管理的核查評價意見,評價基于以下方面(包括觀察到的重要事項正、反兩方面的總結)
1.溫室氣體信息管理體系評價
安徽南方化工泵業有限公司按照溫室氣體信息管理體系要求,成立了
“ISO14064-1溫室氣體管理小組”,由總經理擔任組長,對溫室氣體信息管理體系的建立、溫室氣體的量化和報告、溫室氣體核查等全過程提供了充分的資源支持,相關部門的人員在溫室氣體量化和報告、核查等過程中都遵守了文件的要求,保證了數據和信息的準確性。
2.溫室氣體數據和信息評價
安徽南方化工泵業有限公司各種排放源的數據和信息情況如下:
2.1安徽省宣城市涇縣經濟開發區箬帽路46號安徽南方化工泵業有限公司
編號 |
設施 |
排放源 |
活動水平(公制單位/年) |
備注 |
|||||
活動水平 |
單位 |
活動水平等級 |
活動水平記錄方式 |
儀器校正等級數 |
數據保存部門 |
||||
A1 |
公司擁有的汽油車 |
汽油(移動源) |
13406 |
Kg |
3 |
加油明細 |
6 |
財務 |
加油明細 汽油:14390.59L,密度:0.73kg/L |
A2 |
公司擁有的柴油車 |
柴油(移動源) |
786 |
Kg |
3 |
加油明細 |
6 |
財務 |
發票 |
A3 |
乙炔焊接 |
乙炔燃燒 |
320 |
kg |
3 |
發票 |
6 |
財務 |
/ |
A4 |
生產廢水 |
污水厭氧甲烷排放 |
1796233.0 |
kgCOD |
1 |
廢水處理記錄 |
1 |
安環 |
/ |
A5 |
化糞池 |
污水厭氧甲烷排放 |
487.5 |
KgBOD |
3 |
人事統計 |
3 |
人事 |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份總工時 小時,甲烷逸散量為(292500/24)*40*0.001 kgBOD |
A6 |
生產、辦公活動 |
外購電力 |
372876 |
Kwh |
6 |
發票 |
6 |
財務 |
/ |
3.核查準則符合性評價
安徽南方化工泵業有限公司對溫室氣體量化、監測和報告采用的方法學遵循ISO 14064-1、2006年IPCC 國家溫室氣體清單指南、(IPCC)第一工作組第五次評估報告“自然科學基礎”(The Physical Science Basis)(2013)、溫室氣體議定書等標準,符合完整性、一致性、準確性和透明性原則。同時,該公司與 GHG排放有關人員對 GHG 標準基本了解,內部的資源配置、數據和信息管理等夠滿足核查準則的要求,達到合理保證等級要求。
4.組織溫室氣體聲明評價
安徽南方化工泵業有限公司的溫室氣體聲明包含在溫室氣體報告書中,該公司主要排放源的數據和信息均有充分的佐證資料,不存在實質性偏差,溫室氣體聲明達到合理保證等級。
5.現場核查中發現不符合項 0 項
6.NCR 糾正措施有效性:
?無NCR;
□有NCR,驗證有效;
□有NCR,糾正不充分,簽發新不符合項報告。
四、核查組核查結論
ISO14064-1:2018 年度核查 |
?受核查方的 GHG 報告和聲明實質性的正確,并且公正地表達了GHG 數據和信息,達到了合理保證等級。 |
□無證據表明受核查方的 GHG 聲明實質性正確,GHG 報告和 聲明未根據有關 GHG 量化、監測和報告的國際標準或有關國 家標準或通行做法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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